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公布西安航空学院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结果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西航教通字〔2023〕40号),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对2022年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建设的60门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以及未通过验收的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时“任务书”约定的课程建设任务进行自查,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于6月9日前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明确评审意见,并提出“同意”及“不同意”结题结论,将结果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专家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终审意见。
三、结题评议
结题审核结论分为“通过”与“不通过”。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该项目的下拨经费,同时限制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课程建设类项目。
四、验收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部)请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西安航空学院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由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发送至邮箱:jwcjyk@xaau.edu.cn,命名方式:汇总表-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学院。
2.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6月16日前在线提交相关结题材料:结题验收申请表、结题验收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主要包含教学大纲,最近一学期的教学日历、教学设计样例、教案、测验及答案、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等,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还需提供最近一学期的学生在线学习数据)。
网址:http://xaau.kypt.chaoxing.com/
五、其他事项
1.各项目需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项。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审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未结项的,不得申报下一批次课程建设类项目。
2.各二级学院(部)以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结项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课程建设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改革和推广应用工作。
3.已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的,填写《西安航空学院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免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6)。在线提交材料:免结题验收申请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4.其他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周千 电话:13649278360
邮箱:jwcjyk@xaau.edu.cn
附件:
1.2022年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以及未通过验收的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2.西安航空学院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申请表
3.西安航空学院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汇总表
4.西安航空学院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报告
5.西安航空学院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延期申请表
6.西安航空学院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免结题验收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