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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西安航空学院知识图谱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5:11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度西安航空学院知识图谱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西航教通字〔2023133号),学校2023年立项知识图谱建设项目21项,建设周期为1年。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立项的知识图谱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西安航空学院2023年度知识图谱建设项目(附件1)。

二、验收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符合下列结项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项。

1.已经完成立项时“申报书”约定的课程建设任务。

2.符合《西安航空学院课程知识图谱建设验收标准》(附件2)。

三、验收程序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和项目验收标准,逐条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须按照《西安航空学院课程知识图谱建设验收标准》(附件2)逐条对照检查,所有条目均完成方可通过验收,并于1129日前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总,给出“同意”及“不同意”结题结论,将结果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专家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终审意见。

四、结题评议

结题审核结论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该项目的下拨经费,同时限制该项目负责人二年内不得申报课程建设类项目。

五、验收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4126日前在线提交相关结题材料:申报书、结项申请表、佐证材料。

网址:http://xaau.kypt.chaoxing.com/

六、其他事项

1.各项目需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项。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审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未结项的,不得申报课程建设类项目。

2.各学院以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知识图谱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结项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课程建设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改革和推广应用工作,争取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和各级各类知识图谱建设项目,并产生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

3.结题项目应积极配合教务处开展其它相关推广交流活动。

4.其它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教研科。

电话:029-84253783

 

   附件:

      1.西安航空学院2023年度知识图谱建设项目名单

      2.西安航空学院课程知识图谱建设验收标准

      3.西安航空学院知识图谱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

      4.西安航空学院2023年度知识图谱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

      5.西安航空学院知识图谱建设项目延期(撤销)申请表

 

 

 

教务处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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