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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和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8:35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要求,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和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自2024年度起,申报新增本科专业均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符合2024年度申报条件的专业为学校2023年进行了预备案的专业(见下表)。

西安航空学院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专业汇总表

序号

预申报类型

所属门类

所属专业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1

备案专业

工学

计算机类

080909T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四年

2

备案专业

工学

计算机类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四年

3

备案专业

工学

机械类

080214T

智能车辆工程

四年

4

备案专业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120207

审计学

四年

(二)申报程序

1.调研及论证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需在充分开展调研工作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企业专家、兄弟院校的专家充分论证,在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完善新增专业申报材料,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1)、申报专业论证报告(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以上材料于531日前通过学校教科研平台(http://xaau.kypt.chaoxing.com/)提交。

2.评审及公示

学校将于6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审议意见,并将相关材料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3.完善及填报

相关专业针对专家审议意见将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后期根据上级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管理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进行相关材料填报。

二、拟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工作

2025年拟新增本科专业,需本年度进行预备案工作。

(一)预备案专业要求

1.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主动适应航空产业发展需求和陕西地方经济建设需要,积极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突出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附件3)增设具有竞争力的前瞻性专业。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准确把握学校办学定位,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部署和“十四五”规划要求,聚焦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目标,加强航空制造、运输航空、通用航空类专业设置,增设突出学校航空特色的本科专业。

3.符合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需求。依托现有学科专业基础,依据我校专业调整思路,持续优化学校以工为主、文理支撑、经管融通的应用型学科体系,按照加快航空制造、运输航空、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专业集群建设要求,积极稳妥增设本科专业。

4.具备新增专业所需的办学条件。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方向,有相关学科为依托,有必需的专任教师队伍、教学辅助人员以及教学资源,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办学条件;社会需对所增专业有稳定的人才需求,校内、外实践条件能够满足专业办学需求。

5.符合专业长足发展要求。全面分析招生录取与就业数据,做好新增专业与现有专业的纵向对比,充分调研兄弟院校拟新增专业的设置情况,避免盲目追求新增专业。

(二)预备案程序

1.学院申请

各二级学院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学院整体布局,对预备案专业进行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审慎确定增设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附件4)以及《西安航空学院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专业汇总表》(附件5)。以上材料统一需要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盖章纸质版材料于531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相一致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材料发到至邮箱:jwcjyk@xaau.edu.cn

2.评审及公示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预备案专业进行评审,形成审议意见,并将相关材料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三、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研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文件,参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新增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2024年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和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工作。

(二)拟申报单位需成立新专业申报建设团队,成员由承担该专业人才培养的相关课程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建设学院牵头、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建设团队,召开新专业申报调研论证等工作。

联系人:王琛   联系电话:029-84253783


附件:

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2. 增设XXX本科专业论证报告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样表

5. 西安航空学院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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