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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4:44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省教育厅《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落实“凡选必审”要求,做好2024-2025学年第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材选用规范征订及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教材经过审核后方能选用。开课单位对本单位所有选用教材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2.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课程必须选用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见《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3.教材选用区分本科和专科层次。须选用符合我校专业培养目标,能够反映先进技术发展水平、特色鲜明的优秀教材。应优先考虑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以进一步提高我校使用教材的质量。

4.应保证相同大纲的课程选择同一本教材,通识教育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选用的教材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至少使用3届,且应选用5年内出版教材。

5.由个人或企业代理发行,或通过其他渠道不经出版社直接发行的教材原则上不得征订。

二、教材选用审核

开课单位从政治性、学术性两个方面对所有选用教材进行逐本审核,教务处对选用教材进行规范性审核,教材审核专家委员会对重点教材进行政治性审查,教学工作委员会对重点教材进行学术性审查,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教材选用结果,具体流程如下:

(一)开课单位审核

开课单位教材工作组所有选用教材进行逐本审核,并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审核汇总表》。新增教材开课单位审核后依照新增教材申请要求向教务处报送材料。

(二)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选用教材进行形式审核,并将新增重点教材审核材料报送至教材审核专家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查。

(三)教材审核专家委员会审查

教材审核专家委员会对新增人文社科类教材、境外教材、通识教育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及本科专业课自编教材等重点教材进行政治性审查。

(四)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查

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新增通识教育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及本科专业课自编教材进行学术审查。

(五)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对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审批,通过后方可征订教材。

三、新增教材申请

(一)新增教材申请类型

1.通识教育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及本科专业课自编教材

通识教育必修课、公共必修课需更换教材或本科专业课选用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含讲义),需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材选用申请书》,并提供3本样书报教务处审核。

2.人文社科类、境外教材

人文社科类(含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等)教材及专科讲义、境外教材(指学校用于教学的境外原版图书、经授权在境内影印或翻译出版的图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视频影音资源、图册等教学资料)需提供1本样书,报教务处审核。

3.“马工程”重点教材及其他普通教材

“马工程”重点教材及其他普通教材(含专科非人文社科类讲义及本专科指导书)学院完成审核即可

(二)新增教材审核流程

1.开课单位对新增教材进行政治性、学术性审核。

2.教务处负责对新增教材进行规范性审核,审核通过后重点教材报教材审核专家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分别进行政治性审查和学术性审查。

3.通过审核的新增教材,课程负责人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教材信息,相关开课单位在系统中审核后教务处进行最终审核

三、教材征订流程

1.课程负责人登陆教务系统后,进入“教材管理”模块,在“需求管理”选项中,为每条教学任务选择正确教材,或点击“修改教材状态”按钮,为该条任务选择“教材已发”或“不需教材”选项(本专科所有课程除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外,都应选用教材(含讲义、指导书))。

2.开课单位审核完成后,在教务系统中打印《教材需求表》其中“教材已发”的课程应在备注栏里备注已发教材信息经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

3.《教材需求表》报教务处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更改的,课程负责人需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材选用变更表》,经课程负责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更改。

四、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

(一)时间节点

1.129日前

1)完成教务系统新增教材录入。

2)填报教材审核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3)填报教材选用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

4)报送需学校审核教材样书。

2.1223日前

1)完成教务系统教材指定。

2)报送《教材需求表》。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务必认真开展教材审核工作并保留审核过程相关记录以备日后检查。

2.教材需求表中教材须与教材审核表中教材保持一致,不得指定未经审核教材。

五、其他说明

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01607017@xaau.edu.cn.纸质版报送至莲湖校区主教学楼0907室。

文中所涉及的各类表格,不随文下发。请登录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教学管理栏目自行下载。

(联系人:王孜  联系电话:029-81322011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审核表》

2.《西安航空学院教材选用申请书》

3.《西安航空学院教材选用变更表》

4.《教材选用材料报送一览表》


                                    教务处

2024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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