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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8:20 点击次数:[]

西航教通字〔202464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西航院字202290),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 2023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后已获得毕业资格;

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或课程正考不及格学分累计未达到30分;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因考试违规的留校察看处分。

二、事项及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523日至29日。

学生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补授)》(教务处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表格须附电子照片、一式两份),向原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补授申请。

2.二级学院资格初审:523日至64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按照我校对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对申请学士学位补授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分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填写《2023届本科毕业生建议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不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由分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在二级学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于64日下午15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3.教务处复核:65日至7日。

教务处复核《建议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拟补授学位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学校终审:612日至15日。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拟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教务处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下发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决议。

5.证书颁发:614日,教务处依据学位补授名单将学位证书统一发放给各二级学院,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发放给学生本人。

6.学位信息备案:自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起7日内,教务处完成学位信息备案工作,备案审批通过并上网后,学生可登录学信网进行学位信息查询。

各二级学院应通知到学生本人,提醒并督促学生按期进行学位补授申请,做好不能补授学生的相关解释工作。

 

 

                                   教务处

                                202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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