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西航院字〔2022〕92号)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警对象
1.截止到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所修课程(除通识教育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以外)不及格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2.截止到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所修课程(除通识教育选修课以外)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8的在校本科学生。
二、预警方式
各二级学院统计汇总学生不及格课程学分及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形成学生学业预警名单,组织学生进行学分、绩点核对以及学业预警确认。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将学业预警情况及时通知到学生家长,并做好对学业预警有异议学生的学分复核、平均绩点复核及解释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于7月14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学生签字确认(或学生委托工作人员代为签字确认)的学业预警名单扫描件发至邮箱:201207023@xaau.edu.cn。学业预警原始资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学生查阅。
教
务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