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23〕23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及时了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切实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将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参加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本科生。
二、检查内容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研究方向、设计方案是否出现偏差、格式是否规范等。
2. 指导教师的指导次数、指导工作记录、指导方式、工作进度等。
3.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对进度缓慢的学生、不履行职责的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等。
4.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开题答辩记录表、外文翻译、工作记录等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论文初稿完成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1. 指导教师普查
指导教师检查自己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工作记录、文献检索、学生态度、精力投入、出勤、纪律情况等。4月4日前,指导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同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
2. 二级学院普查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中期检查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对所有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普查,检查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评审材料、答辩、面谈等)。检查时应对照《往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中常见问题汇总》(附件4)、《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附件5),结合本单位实际,形成学院自查报告。
普查环节在4月10日前完成。4月18日12:00前,各学院将中期检查自查表、自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02006003@xaau.edu.cn。
3. 学校抽查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检查,随机抽查各二级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点检查论文进度、纸质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开题答辩记录表、外文翻译、工作记录等)的完整性规范性。
抽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 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组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办法和措施,对每位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2. 对二级学院审批同意在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生,指导教师要加强管理与指导,保持与校外指导教师联系,适时掌握其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时完成任务。
3. 二级学院对中期检查中表现优秀的学生要特别关注和重点支持,作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跟踪考察对象,并在检查总结中重点说明,作为评优的重点依据。对表现较差的学生要给予警告,并作为以后答辩、成绩评定的重点审查的对象。对中期检查不合格者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不合格学生情况及整改措施和结果应体现在中期检查报告中。
4. 中期检查中对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作为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其他
1.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管理旨在使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最后环节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等方法的系统训练。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本单位检查工作的任务落实,并结合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统筹规划,积极采取措施,合理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确保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成绩登录等工作按照学校要求顺利完成。
2. 答辩前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均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文字复制比”的检测,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组织宣传和指导,提前通知到每位指导教师和学生,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师生专题学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提升师生质量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学校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组织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4.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师生专题学习往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做好学习记录,将其作为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予以归档。
5.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公地点及电话:
阎良校区:科教楼135室,86871925
莲湖校区:教学主楼0905室,84255981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自查表
2.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自查报告
3.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4.往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中常见问题汇总
5.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教务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