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学院考试工作,合理规划安排各类考试,特下发本学期考试工作相关安排。对该安排之外的其它各类考试,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等,须提前一个月上报教务处,以便统筹协调。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相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安排落实。
一、考试安排
1、期中考试
2013级本科学生第二学期《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课程期中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学期中期进行。
2、期末考试
公共基础课考试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学期末进行,其他课程的考试由各学院(系、部)自行安排。各学院(系、部)应选择1-2门专业核心课报教务处统一安排在期末进行,并于校历第8周前上报。
本学期统一安排的公共基础课考试如下:
考试类型 |
科目 |
课程
结束周 |
考试周次 |
监考单位 |
(本一)期中考试 |
高等数学2 |
/ |
第九周星期日 |
动力系、外语系、电气学院、体育部、车辆系、思政部 |
大学英语2 |
/ |
第十周星期五 |
理学院、机械学院、经管学院、计算机工程系、航空系 |
(本一)期末考试 |
大学物理1 |
12 |
第十四周星期五 |
动力系、外语系、电气学院、体育部、车辆系、思政部 |
(本二)期末考试 |
概率论与
数理统计 |
13 |
第十四周星期五 |
(本二)期末考试 |
大学英语4 |
14 |
第十六周星期五 |
理学院、机械学院、经管学院、计算机工程系、航空系 |
(本一)期末考试 |
高等数学2 |
17 |
第十八周星期五 |
动力系、外语系、电气学院、体育部、车辆系、思政部 |
(本一)期末考试 |
大学英语2 |
17 |
第十九周星期五 |
理学院、机械学院、经管学院、计算机工程系、航空系 |
3、学期补考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安排在下学期校历第1-2周进行。其中《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补考安排在第一周周五和周六进行,其余课程考试安排由课程负责学院(系、部)自行安排,并于校历第一周星期二前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星期三在考试中心领取试卷。
4、毕业前补考
2011级学生前五学期课程毕业前补考、计算机和英语应用能力校内补考定于校历第13周进行,考查课补考由负责院(系、部)自行安排,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网上动态公告。
二、考试相关要求及说明
1、考试相关要求按照西安航空学院相关课程考核办法执行。
2、如有考试方式变更的课程,由各学院(系、部)审核并在考试计划安排之前上报教务处备案。
3、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且课程教学大纲规定为非完全笔试的课程考试,课程负责单位需填写《课程考试方式说明》。
4、原则上由各学院(系、部)安排的考试应在课程结束的教学周或次一周进行,并在校历第十四周前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
5、各学院(系、部)安排的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指定区域,具体见附表。
6、各学院(系、部)安排的考试不得与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考试在时间和教室上冲突,使用教室必需通过教学系统进行预约。
7、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两日内上报成绩。
2014年3月28日
送:教学院长
发:各学院(系、部)、考试管理中心
各院系教室区域划分
校区 |
区域 |
楼层 |
负责单位 |
阎良 |
教学楼
科教楼 |
一层 |
航空工程系 |
二层 |
动力工程系 |
三层 |
电气学院 |
四层 |
机械学院 |
五层 |
教务处统一协调使用 |
阶梯教室 |
一至二层 |
公用 |
沣惠 |
教学主楼 |
一至六层 |
经济管理学院 |
七、八、九层 |
计算机工程系 |
教学南楼 |
一、二、三层 |
外语与旅游系 |
教学北楼 |
二、三、四层 |
车辆与医电工程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