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14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鼓励创新。紧密结合高等教育实际,鼓励从理论探讨、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
(二)突出重点。鼓励选择对提高教学质量产生重要作用的项目进行研究,重点带动、整体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三)面向一线。鼓励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资助。
二、项目资助
本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为一般资助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研究思路及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适用性。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学实践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并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每个项目仅限1名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参与其他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
(四)鼓励项目研究在一年内完成。重点项目可放宽至两年,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写出分年度计划。
四、申报程序
(一)各项目负责人按照《2014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选题,填写《西安航空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通过教务处综合管理系统下载)。
(二)各单位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查后,提交打印件一式5份(系部盖章有效)。请于2014年5月16日之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立项实施。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4255981,联系人:杨常清。
附:1.2014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西安航空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
2014年5月8日
发:教学院长
送:各学院(系、部)、督导办、学生处、现代教育中心、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考试管理中心、宣传部、科技处、组织人事部、继续教育学院、宣传部
(2014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西安航空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