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前四学期和2013级前两学期
课程补考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西航院字2014(55)号]文件第十六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课程学期补考不及格的在校生应重新修读原课程。为做好后续重修相关工作,现针对2012级本、专科前4学期和2013级本、专科前2期学期课程学期补考不及格的在校生,统一安排一次课程补考,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课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时间定于11月21日—22日(校历第11周星期五、星期六),共安排3场考试,其余课程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考试安排表。
2、考查课的补考由开课院系自行安排,并于11月23日前将成绩上报教务处。
3、本学期及以后学期的课程学期补考不及格的在校生,需重新修读原课程,并参加结课考试。
请各院系通知学生相关事宜,做好课程补考的复习准备。
2014年10月23日
送:教学院长
发:各学院(系、部)、考试管理中心、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学生处、督导办、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校办工厂、后勤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