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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教材选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9日 00:00 点击次数:[]

关于下达2014-2015学年第学期教学任务、教材选报的通知

各院系(部)、校办工厂:

为统筹安排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及教材选报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

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各单位应承担的教学任务下发,请核对并安排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 各教学单位应选优先择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不得再承担课程专科教学任务。

2. 高级职称教师、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及专业带头(负责)人应率先承担专业核心课程的授课任务。

3. 各教学单位严把外聘教师质量关,优先选用教学效果好,稳定性强的外聘教师承担我校的教学任务,对于院(系、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教师(含外聘教师),院(系、部)应少安排或不安排授课任务。

4. 每位教师原则上一学期所带不同课程门数不超过两门,近三年进校的新教师原则上所带新课程不超过一门,若有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审批。

5. 各院系(部)应根据校历及教学进程表认真填写教学任务中的周学时和周次,对总学时较少课程应尽量采用分段教学。教学任务列表中“分组编号”一致的课程为一个合班课程。

6. 2014级本专科、2013级本科各课程按照先排课程,再排教师的模式进行教学安排,原则上每位任课教师每周往返阎良校区的次数不超过三次,请各教学单位据此合理安排阎良校区教学任务的落实。

7. 对上课教室如有特殊要求(多媒体、实验室等),应在教学任务中备注栏注明。若任课教师为外聘教师,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外聘”。

8. 任课教师安排表(打印稿)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于校历第15周星期五(1219)前将纸质报教务处。

二、教材选用申报

为确保2015年春季教材及时、准确到位,即日起开始征订我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教材选用具体要求如下:

1. 教材选用区分本科和高职高专层次。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我院专业培养目标,能够反映先进技术发展水平、特色鲜明的优秀教材。应优先考虑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

2. 所有新开课程均应有对应教材。新教材的选用应由课程负责人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课程所在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选用。

3. 除校外实习其它所有实践环节均应有实践类指导书,并由课程负责单位上报教材选用计划。

4. 在编写自编讲义及实验指导书前,教师需填写《西安航空学院讲义、实践指导书编写审批表》,并由各院系()汇总,部门领导审核后,于1223日前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于15日前将电子稿(页面大小为16开)与打印稿(一式一份)报教务处。

5. 请各有关单位登陆教学管理系统后,在教材管理栏目中,完成网上教材选用申报工作,并打印《教材需求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于1223日前报教务处。

6. 《教材需求表》报教务处后,原则上不许变更,确需更改的,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教材选用变更表》,经课程所在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更改。

注:文中所涉及的各类表格,不随文下发。请各有关单位登录西安航空学院教学综合管理系统后,进入“表格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2014129

: 教学院长

: 各学院(系、部)、校办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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