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字〔2015〕2号
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为加强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培育优质教学资源,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二)教材要体现先进性和科学性,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正确阐述本学科、本专业理论和概念,体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独立学院和高职教材应突出适应性、实践性,高等继续教育教材应具有鲜明成教特点。
(三)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具有可读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四)文字表述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有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的,文、图、声配合标准。
(五)推荐教材须经过本校2届以上(含2届)学生教学实践检验,且得到普遍认可。
(六)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同时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七)分册出版的丛书、套书,合用一个书号的,只能以整套参评;分别使用书号的,既可以整套参评,也可以其中一册参评。
如套书有多名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且不属于同一高校,由其中一本教材的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所在学校对整套教材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的教材出版时间应为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内(包括新版、修订版和重印)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
(二)我省高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有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职、成教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有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等,请与文字教材一并申报),不包括学术专著。
三、申报办法
(一)教材第一主编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教材进行评议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二)申报教材至少要经过校外2位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初评,并根据教材的类别(文字和电子)填写相应的评议表。
(四)申报材料:
1.《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1);
2.《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书》(附件2);
3.《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附件3);
4.教材样书2本(套)。
四、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系、部)于3月30日(星期一)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教材样书)报送至教务处,同时发送附件1电子版至1105429881@qq.com。
联系人及电话: 邹松鹤 029—84255981
五、评选及其他
(一)2015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设一等和二等奖共100项,一等奖30项,二等奖70项,各学院(系、部)要积极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审核,遴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报送教务处。
(二)获奖的优秀教材重印时,可在封面上标注“2015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字样,省教育厅鼓励各高校优先选用陕西普通高校优秀教材。
(三)附件1-3不随文件下发,请登录“教学管理”页面,在“表格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附件:
1.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doc
2.2015年陕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书.doc
3.2015年陕西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doc
2015年1月19日
送:教学院长
发:各学院(系、部)、图书馆、校办工厂、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