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报的通知
为确保2015年秋季教材及时、准确到位,即日起开始征订我校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
一、选用原则
1. 教材选用区分本科和高职高专层次。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我校专业培养目标,能够反映先进技术发展水平、特色鲜明的优秀教材。应优先考虑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
2. 教材选用时应保证相同大纲的课程选择同一本教材,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选用的教材应保持相对稳定使用,原则上至少使用3届。
3. 公共课教材由各学院(部)负责人及全体任课教师论证后报学校审定,专业基础课教材由教研室主任及全体任课教师商议后报教务处审定,专业课教材由任课教师选定学院(部)审核。
二、选用要求及流程
4. 所有新开课程均应有对应教材。新教材的选用应由课程负责人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经课程所在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选用。
5. 凡选用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本科教材,需经教务处立项,且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并独立讲授过两次及以上相应课程,经校外专家论证教务处审定后方可选用。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教材选用立项申请书》,并将申请书打印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教材样书两本于6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6. 凡计划新编或修订的专科讲义、指导书,教师需在编写教材前填写《西安航空学院讲义、实践指导书编写审批表》,由各学院(部)汇总后于6月23日前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于7月6日前将电子稿(页面大小为16开)与打印稿(一式一份)报教务科。
7. 请各有关单位登陆教学管理系统后,在教材管理栏目中,完成网上教材选用申报工作,并打印《教材需求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于6月26日前报教务科。
8. 《教材需求表》报教务处后,原则上不许变更,确需更改的,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教材选用变更表》,经课程所在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更改。
注:文中所涉及的各类表格,不随文下发。请各有关单位登录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公告栏此文件下的“附件”中自行下载。
2015年6月9日
送:教学院长
发:各学院(部)、校办工厂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教材选用变更表.doc)
(附件2:西安航空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doc)
(附件3: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教材选用立项书.doc)
(附件4:西安航空学院讲义、实践指导书编写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