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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4日 18:59 点击次数:[]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学院考试工作,合理规划安排各类考试,特下发本学期考试工作相关安排。对该安排之外的其它各类考试,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等,须提前一个月上报教务处,以便统筹协调。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现将2012-2013学年第学期相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安排落实。

一、 考试安排

1、校历17周(含17周)之前结束的课程考试安排

由各系(部)根据课程结束情况安排实施,原则上应在课程结束的教学周或次一周安排考试。

考试安排分两个阶段:校历12周(含12周)之前结束的课程及校历1317周(含17周)结束课程。各系(部)编制课程考试计划,并上报教务处。

2.期中考试

2012级本科学生第二学期《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期中考试安排在校历第1112周进行

3.毕业生第五学期课程毕业补考

2013届(毕业班)学生第五学期课程毕业补考,即: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未通过的学生,或在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中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补考且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

时间:校历第17具体时间及安排见教务处通知。

4.期末考试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校历第20周进行。

期末考试安排的课程如有考试方式变更或考试方式说明,请于20136 3日(校历第15周星期一)前,将《课程考试方式变更审批表》、《课程考试方式说明》上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5.学期补考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安排在下学期校历第1周周末进行

二、 考试相关要求及说明

1、考试相关要求按照西安航空学院相关课程考核办法执行。

2、课程考试计划安排表上报时间:

12周之前(含12周)结束的课程,于201343(校历第6周星期三)之前报教务处;1317周(含17周)结束的课程,于201353(校历第10周星期五)之前报教务处。

如有考试方式变更的课程,请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课程考试方式变更审批表》并在考试计划安排之前上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各项表格在教学管理系统“表格下载”中下载。

3教学大纲规定为非完全笔试的课程须填写《课程考试方式说明》。

说明:

1. 校历17周(含17周)之前结束课程考试安排中不含学院期末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

2. 课程考试计划安排表》、《课程考试方式变更审批表》、《课程考试方式说明》三项信息一式两份由系(部)统一交教务处,电子稿上传至FTP服务器“jwc” 中的“考务”文件夹。

3.教室使用:

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毕业补考及学期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室。17(含17周)之前结束的课程考试使用教室,原则上安排在本单位所负责管理的区域,具体见附表。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送:学校领导

发:七系二部一院、考试管理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生处、招生就业办

附表:前17周(含17周)之前结束课程考试教室使用安排如下:

沣惠教学区:

教学主楼

一、二、五、六、七层

经管系

三、四层

计算机系

教学南楼

三、四层

基础课部

教学北楼

一、二层

车辆系

三、四层

航空系

多媒体教室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阎良教学区:

阎良教学楼

一、二层

航空系

三层

电气系

四层

机械系

五层

动力系

多媒体教室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上一条: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公共任选课、科技创新项目选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