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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3年项目结题和2015年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4日 18:59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3年项目结题和2015年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3年项目结题和2015年立项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按期高质量的完成,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

1.验收范围:2013年申报并获准立项的20个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其中包含5个国家级)(附件1

2.验收材料:

1)提交《西安航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2)相关成果及支撑材料。成果包括项目研究报告、论文、研发实物等;支撑材料包括项目研究过程中的调查问卷及分析、实验报告及数据、专利证明、图片资料等。

3.验收形式:采取项目主持人汇报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个项目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汇报时间:561000,地点:阎教楼二楼学校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请各项目指导教师认真审核结题材料,悉心指导,各项目组成员认真负责、精心准备,确保结题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申报工作

1.立项数量: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学校将对各学院(系、部)申报立项的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推荐报送至教育厅。遴选后没有报送至教育厅的项目,将作为校级大创项目进行立项,学校对校级大创项目申报不再另行发文。

2.申报对象: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院在校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选题要求: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4.提交材料:(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3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4

5.申报截止时间:2015551600

三、其他

1.请于5516:00(周一)前将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附件)电子稿件发至邮箱:573475641@qq.com;同时将纸质稿件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本通知涉及的相关文件及表格不随文印发,请登录西安航空学院教务处FTP“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3年结题和2015年立项工作”文件夹中自行下载。教务处FTP:用户名:jwc,密码:84255981

联系人:曹国震 联系电话:84255981

特此通知

2015427

送:学校领导

发:各学院(系、部)、团委、校办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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