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校办工厂: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陕教材[2015]81号)及学校相关会议精神, 2016年我校拟建实验室建设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及学校资金支持。为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拟建项目要满足学校本科专业实际需求及未来学科发展需要,各项目负责部门要对所拟建项目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考察和学习,广泛听取校内外专家和同行意见,在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讨论,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和修改完善,编制切实可行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方案。严格按照《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建设方案申报书》进行填写。
2、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部)根据拟建项目的经费额度,对所购设备的市场价格进行充分调研和了解,技术参数一定要准确,避免出现价格相差较大和所购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情况。要充分考虑设备的整体水平和设备的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
3、 拟建实验室如有修缮改造,包括实验室室内土建和水电改造工程等,请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做好相关预算。
4、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部)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建设方案申报书》正式稿一式三份,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42428038@qq.com。相关附件和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实验室栏目中自行下载。教务处将于2016年3月上旬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论证。
5、 其他:
联系人:曹国震 联系电话:84253783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