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6年春季教材及时、准确到位,即日起开始征订我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
一、选用原则
1. 教材选用区分本科和高职高专层次。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我校专业培养目标,能够反映先进技术发展水平、特色鲜明的优秀教材。应优先考虑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
2. 教材选用时应保证相同大纲的课程选择同一本教材,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选用的教材应保持相对稳定使用,原则上至少使用3届。
3. 公共课教材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及全体任课教师论证后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专业基础课教材由教研室主任及全体任课教师商议后报教务处审定,专业课教材由任课教师选定学院(部)审核。
二、选用要求及流程
4. 所有新开课程均应有对应教材。新教材的选用应由课程负责人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新增选用教材信息表》,经课程所在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选用。
5. 凡需变更公共课教材,或选用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本科教材,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由2名独立讲授过两次及以上相应课程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方可选用。课程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材选用申请书》,并将申请书打印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教材样书三本于12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6. 凡计划新编或修订的本、专科指导书和专科讲义,教师需在编写教材前填写《西安航空学院讲义、实践指导书编写审批表》,由课程负责单位汇总后于12月17日前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于12月24日前将电子稿(页面大小为16开)与打印稿一份报教务科。
7. 请各有关单位登陆教学管理系统后,在教材管理栏目中,完成网上教材选用申报工作,下载并打印学期教材需求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于12月24日前报教务科。
8. 学期教材需求报教务处后,原则上不许变更,确需更改的,课程负责人需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材选用变更表》,经课程负责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更改。
注:文中所涉及的各类表格,不随文下发。请各有关单位登录教务处“下载中心栏目”自行下载。
教务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