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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学分核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16:20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学生学分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西航院字201762号)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学生学分核查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对象

修业期间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含)以上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核查方式

二级学院依据《2017-2018-2学期各二级学院学生学分核查表》(附件1)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学分核对及确认。

三、学籍处理

1、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含)以上的学生可予退学,办理退学手续;有继续学习意愿的学生可向所在二级学院主动提出留级申请,二级学院审批通过后办理留级手续。

2、学生逾期未办理相关学籍手续将按退学处理。

四、时间安排

1、学生核对确认学分、办理学籍手续时段:3月28日-4月4日(学籍异动表格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对统计学分有异议的学生应在此时段到教务处教务科(电话:84255887)复核;

2、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家长、报送相关材料时段:3月28日-4月4日,将学分核查表和学生办理留级的审批表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3、教务处留级编班、上报退学提案时段:4月8日-4月9日。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保证学分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表1:《2017-2018-2学期各二级学院学生学分核查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

上一条:关于2017-2018-2学期部分公共选修课程撤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调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