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合理规划安排各类考试,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相关考试工作进行安排,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安排落实。对该安排之外的其他各类考试,须提前一个月上报教务处统筹协调。
一、考试安排
1、英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
(1)2018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于12月15日和12月16日进行。
(2)2018年下半年计算机等级考试于9月15日至9月16日进行。
(3)2018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NIT)于11月17日至11月18日进行。
2、期末考试
校级统考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含考查课)的考试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安排。所有统考课程均不含“中德班”,各二级学院涉及“中德班”的考试须单独报送教务处。
本学期统考公共课程考试规划如下:
年级 |
科目 |
课程结束周 |
考试时间 |
本科二年级 |
线性代数 |
第10周 |
校历第13周 星期五 (11月30日) |
大学物理B2 |
第12周 |
本科二年级 |
大学物理A2 |
第16周 |
校历第18周 星期五 (元月4日) |
本科一年级 |
高等数学A1、B1 |
第17周 |
专科一年级 |
实用英语1 |
本科二年级 |
大学英语3 |
第19周 |
校历第20周 星期一 (元月14日) |
本科一年级 |
大学英语1 |
专科二年级 |
实用英语3 |
专科一年级 |
高等数学 |
3、学期补考
本学期所有统考公共课程的学期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下学期校历第1周进行,其它所有课程(考试、考查)的补考由课程负责单位安排在开学后两周内进行。
二、考试相关要求及说明
1、考试按照《西安航空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和《西安航空学院试卷管理及成绩评阅管理规定(修订)》执行。
2、统考课程负责单位应于校历第11周星期三前将校级统考课程的试卷、答案和听力光盘、U盘等分A、B卷密封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其他课程的试卷印刷和保密工作由二级学院依据《西安航空学院试卷管理及成绩评阅管理规定(修订)》执行。
3、对于无统考课程的班级,各二级学院(部)应在校历第20周安排1-2门课程的考核。“跨学院考试安排表”及“学院(部)考试规划表”的模板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具体要求如下:
(1)跨学院课程的考试安排表于校历第7周星期五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教务科汇总后发布到教务处网站“教师服务”、“学生服务”栏目中。
(2)二级学院(部)考试规划表于校历第9周星期五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并将考试规划表发布到教学管理系统二级学院公告栏目中。
(3)二级学院(部)考试安排表于课程考试前一周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4、各二级学院(部)安排的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指定区域进行。
5、专业课考试不得与统考课程考试安排冲突,原则上半天内不得安排学生参加两场考试,使用教室必须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预约。
6、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成绩,成绩单及试卷分析表由课程负责单位收集汇总,并于下学期开学第1周内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附表:二级学院安排课程考试使用教室区域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19日
附表:
二级学院安排课程考试使用教室区域表
校区 |
区域 |
楼层 |
部门 |
阎良 |
科教楼 教学楼 |
一层、阶梯教室 |
飞行器学院 |
二层 |
能源与建筑学院 |
三层 |
电子工程学院 |
四层 |
机械工程学院 |
五层 |
材料工程学院 |
沣惠 |
教学主楼 |
一层 |
理学院 |
二、三、四、五层 |
计算机学院 |
六、七、八、九层 |
经济管理学院 |
教学南楼 |
一层 |
人文学院 |
二、三、四层 |
外国语学院 |
教学北楼 |
二、三、四层 |
车辆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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