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西航院字〔2018〕55号)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学生学分核查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对象
修业期间,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含)以上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核查方式
二级学院依据教务处下发的《2018-2019-2学期学生学分核查表》,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学分核对及确认。
三、学籍处理
1、学生可申请退学,办理退学手续;
2、有继续学习意愿的学生可申请留级;
3、逾期未办理任何学籍手续的,将给予退学处理。
四、时间安排
1、3月22日-28日:
⑴学生核对并确认学分;
⑵有继续学习意愿的学生提出书面留级申请,二级学院审批;
⑶申请退学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在线提交退学申请,二级学院在线审批;
⑷对统计学分有异议的学生到教务处复核(电话:84255887)。
特别提醒:对于选择退学的学生,二级学院应指导学生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退学申请操作。
2、3月22日-4月1日:
⑴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家长;
⑵二级学院汇总审批通过的留级学生名单、建议给予退学的学生名单;
⑶二级学院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处。
材料清单:①学分核查表;②留级学生名单(附学院审批通过的学生书面留级申请);③建议给予退学的学生名单(附相关支撑材料)。
3、4月2日-4日:
⑴教务处留级编班;
⑵教务处上报退学提案;
⑶学生查看个人课表,到新编班级上课。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保证本次学分核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