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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分核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2日 17:19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西航院字201855号)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学生学分核查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对象

修业期间,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含)以上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核查方式

二级学院依据教务处下发的《2018-2019-2学期学生学分核查表》,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学分核对及确认。

三、学籍处理

1、学生可申请退学,办理退学手续;

2、有继续学习意愿的学生可申请留级;

3、逾期未办理任何学籍手续的,将给予退学处理。

四、时间安排

1322-28日:

⑴学生核对并确认学分;

⑵有继续学习意愿的学生提出书面留级申请,二级学院审批;

申请退学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在线提交退学申请,二级学院在线审批;

对统计学分有异议的学生到教务处复核(电话:84255887)。

特别提醒:对于选择退学的学生,二级学院应指导学生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退学申请操作。

2322-41日:

⑴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家长;

⑵二级学院汇总审批通过的留级学生名单、建议给予退学的学生名单;

二级学院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处。

材料清单:学分核查表;留级学生名单(附学院审批通过的学生书面留级申请);建议给予退学的学生名单(附相关支撑材料)。

342-4日:

⑴教务处留级编班;

⑵教务处上报退学提案;

学生查看个人课表,到新编班级上课。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保证本次学分核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1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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