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西安航空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西航院字﹝2012﹞74号),即日起开展第二课堂学分(含阅读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阅读学分:在校本、专科学生;
2、其他第二课堂学分:2015级本科学生。
二、认定范围
学生入校以来参加的各类课外实践活动、获得各类奖励等,具体项目参阅《西安航空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评分标准》(西航院字﹝2012﹞74号文件附件1)及《西安航空学院学生阅读学分实施办法》(西航教字﹝2018﹞12号)有关内容。
三、申报及审核流程
1、学生个人申报:学生按要求填写《西安航空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附相关项目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审查:二级学院学分审查小组审查学生材料,依据第二课堂学分评分标准填写《西安航空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公示:教务处公示二级学院认定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有异议的学生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学分复议申请,二级学院负责复核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学生复议申请。
4、教务处审核:审核二级学院上报材料,认定第二课堂学分。
5、二级学院录入学分:二级学院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第二课堂学分。
四、进度安排
1、学生个人申报时段:4月1日—4月10日;
2、二级学院审查时段:4月1日—4月16日进行学分审查及认定,报送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至教务处教务科,并做好认定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3、公示期:4月17日—4月21日;
4、教务处审核时段:4月22日—4月23日;
5、二级学院网上录入学分时段:4月24日—4月30日
教务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