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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4日 15:26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西航院字〔201762号)及《西安航空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航院字〔20176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学年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本科:2018级、2017

2、专科:2018

二、条件与范围

1、学生在进校学习一学期后,所修读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均在 65 分以上,并无不及格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位列全校同年级同层次前5%者,可申请跨二级学院转专业;位列前 15%者,可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内转专业。

2、转专业必须在高考录取同批次内进行,理、工类专业学生可以互转;理工类专业学生可以转入文史类专业;文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工和文史类专业;定向生、单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

二、 申报程序

1、学生线上申请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首页查询成绩排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应于412日(校历第7周星期五)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转专业申请操作,逾期不予受理。

操作步骤: “我的”-->“转专业申请”,选择一个拟转入专业(请谨慎选择),填写申请原因后,提交申请。

2、二级学院线上审核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于 416日(校历第8周星期二)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生转专业审核。

操作步骤:“学籍管理”--> “转专业申请”-->“学生院系审核”,选择学生,点击“查看详细”可查阅学生详细信息,点击“审核”进行转专业审核。

3、教务处复核

教务处依据转专业要求及现有专业人数初步拟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经主管校长同意,报学校审批通过后,下发学生转专业通知书。

三、 其他事宜

12017级本科转专业学生,原则上须转入2018级学习。

2、转专业学生应在审批通过后,于转入专业二年级秋季学期开学跟班学习。

3、转入的二级学院应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核查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转专业学生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及学分,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予以认可,不符合的须重修。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及成绩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

4、学生转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课程,毕业时应达到转入专业毕业所需最低的学分要求,按照转入专业的学位要求授予学士学位。

     教务处

                                         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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