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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依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因学习困难,可申请留级学习。学生申请留级应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线上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在线实时审批,教务处审核后编班,学生依据新编班级查看个人课表及时到新班上课。
注意事项:
1、留级申请须于9月10日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留级审批通过后,异动不予撤销或退回;
3、新班级课表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教务处(电话:84255887)。
请各二级学院提醒学生申请留级的时间结点,保证留级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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