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西航院字〔2018〕55号)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学生学分核查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对象
修业期间,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含)以上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核查方式
各学院依据教务处下发的《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分核查表》,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学分核对及确认。
三、学籍处理
1.学生可申请退学,办理退学手续;
2.有继续学习意愿的学生可申请留级;
3.逾期未办理任何学籍手续的,学校将给予退学处理。
四、时间安排
1.9月30日-10月7日:
⑴学生核对并确认学分;
⑵申请留级继续学习的学生:提出书面留级申请,所在学院审批;
⑶申请退学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退学申请,所在学院在线审批;
⑷对统计学分有异议的学生到教务处复核(电话:81676225、84255887)。
特别提醒:对于选择退学的学生,所在学院指导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退学申请。
2.10月8日-14日:
⑴各学院通知学生家长;
⑵各学院汇总审批通过的留级学生名单、建议给予退学学生名单;
⑶各学院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报送材料清单:
①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学分核查表;
②留级学生名单(附学院审批通过的学生书面留级申请书);
③建议给予退学学生名单(附签字盖章的相关支撑材料)。
3.10月4日-16日:
⑴教务处复核有异议学分,并及时反馈学生;
⑵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报送的相关材料并及时反馈;
⑶教务处为留级学生编班、置课;
⑷教务处上报退学提案;
⑸留级学生查看个人课表,到新编班级上课。
教务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