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5日 08:13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考试管理工作,合理规划安排各类考试,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现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工作进行安排,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落实。对该安排之外的其他各类考试,须提前一个月上报教务处统筹协调。

一、考试安排

(一)英语等级考试

1.2021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于612日至613日进行。

2.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等级考试于326日至329日进行。

3.202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NIT)于611日至612日进行。

(二)期末考试

校级统考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含考查课)的考试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安排。所有统考课程均不含“中德班”,各二级学院涉及“中德班”的考试须单独报送教务处。

本学期校级统考课程考试规划如下:

年级

科目

课程结束周

考试时间

本科一年级

大学物理B1

13

校历第17

星期五

625日)

大学物理A1

17

高等数学B2

16

校历第19

星期五

79日)

本科二年级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8

校历第19

星期五

79日)

本科一年级

高等数学A2

19

校历第19

星期五

79日)

大学英语2

19

校历第20

星期一

712日)

本科二年级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9

校历第20

星期一

712日)

专科一年级

(三)学期补考

本学期所有统考公共课程的学期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下学期校历第1周进行,其它所有课程(考试、考查)的补考由课程负责单位安排在开学后两周内进行。

二、考试相关要求及说明

1.考试按照《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统考课程负责单位应于校历第11周星期三前将校级统考课程的试卷、答案和听力光盘、U盘等分AB卷密封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其他课程的试卷印刷和保密工作由二级学院依据《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3.对于无统考课程的班级,各二级学院(部)应在校历第20周安排1-2门课程的考核。“学院(部)考试规划表”“考试安排表”的模板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具体要求如下:

1)跨学院课程的考试规划表于校历第9周星期五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教务科汇总后发布到教务处网站“教师服务”“学生服务”栏目中。

2)二级学院(部)考试规划表于校历第10周星期五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并将考试规划表发布到教学管理系统二级学院公告栏目中。

3)二级学院(部)考试安排表于课程考试前一周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4.各二级学院(部)安排的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指定区域进行。

5、专业课考试不得与统考课程考试安排冲突,原则上半天内不得安排学生参加两场考试,使用教室必须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预约。

附表:二级学院安排课程考试使用教室区域表

                                               教务处

                                            2021420

附表:

二级学院安排课程考试使用教室区域表

沣惠校区

区域

楼层

学院(部)

教学主楼

二、三层

理学院

四、五、六层

计算机学院

七、八、九层

经济管理学院

教学南楼

二、三、四层

外国语学院

一层

人文学院

教学北楼

二、三、四层

车辆工程学院

阎良校区

区域

楼层

学院(部)

教学楼

科教楼

一层

飞行器学院

二层

能源与建筑学院

三层

电子工程学院

四层

机械工程学院

五层

材料工程学院

上一条:关于2022届毕业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