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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7:44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材及时、准确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区分本科和专科层次。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我校专业培养目标,能够反映先进技术发展水平、特色鲜明的优秀教材。应优先考虑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以进一步提高我校使用教材的质量。

2.教材选用时应保证相同大纲的课程选择同一本教材,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选用的教材应保持相对稳定使用,原则上至少使用3届,且应选用5年内出版教材。

3.公共课教材由开课院系负责人及全体任课教师论证后报学校审定,专业基础课教材由教研室主任及全体任课教师商议后报教务处审定,专业课教材由任课教师选定后报教学单位审核。

4.凡是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课程必须选用已出版的“马工程”教材(见《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5.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以及境外教材,教学单位党总支要对选用的教材进行政治立场、价值导向、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审查,严把政治关。

6.原则上不得征订由个人或企业代理发行,或通过其他渠道不经出版社直接发行的教材。

二、选用要求

(一)公共必修课及本科专业课教材

1.公共必修课需更换教材或本科专业课选用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含讲义),须由课程负责人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材选用申请书》。

2.开课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教材选用申请书汇总表》,并于531日前将《教材选用申请书汇总表》《教材选用申请书》(一式3份)及3本教材样书交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审核后,将汇总信息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4.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同意后方可列为预定教材,由教务处负责录入教材信息。

(二)新增教材及讲义、指导书

1.凡计划选用的新教材,教师需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新增选用教材信息表》, 同时登陆教学管理系统后,在“教材信息”选项中,点击“添加”按钮,将教材名称、出版社、ISBN编码等信息录入教材库,教学单位一级审核,教务处二级审核通过后方可选用,《西安航空学院新增选用教材信息表》及汇总表由各教学单位于531日前报教务处。

2.凡计划新编的专科讲义、指导书,教师需填写《西安航空学院讲义、实践指导书编写审批表》,同时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在“教材信息”选项中,点击“添加”按钮,将讲义名称等信息录入教材库,汇总后于531日前报教务处。

注: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其余教材可直接登陆教务系统进行教材征订。

三、教材征订流程

1.开课单位登陆教务系统后,进入“教材管理”模块,在“需求管理”选项中,为每条教学任务选择正确教材,或点击“修改教材状态”按钮,为该条任务选择“教材已发”或“不需教材”选项(本专科所有课程除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外,都应选用教材(含讲义、指导书))。开课院系完成本教学单位所有教学任务的处理后,打印《教材需求表》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于6月11日前报教务处。

2.《教材需求表》报教务处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更改的,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教材选用变更表》,经课程负责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更改。

四、其他说明

文中所涉及的各类表格,不随文下发。请登录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教学管理栏目自行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王孜:029-84251171

                     教务处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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