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凡编必审”要求,加强学校教材建设,规范讲义、指导书的编写工作,保证教材质量,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关于讲义、指导书编写的规定》(西航教字〔2021〕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讲义、指导书编写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编讲义、指导书的范围
1.现行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而确无适用出版教材的专业课教材。
2.现行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各类实践课程所需的指导书。
二、自编讲义、指导书的申报
1.申请人在编写前须填写编写审批表。人文社科类(含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等)讲义填写《西安航空学院人文社科类讲义编写审批表》,其他讲义、指导书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普通讲义、实践指导书编写审批表》,经开课单位审核后于4月22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审批。
2.教务处审批通过后,编写教师按照《西安航空学院关于讲义、指导书编写的规定》(西航教字〔2021〕8号)编写讲义或指导书。编写完成后报所在教学单位审核。
3.教学单位对讲义、指导书进行政治性、学术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应按照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相关要求进行选用。
文中所涉及表格,不随文下发。请登录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教务管理栏目自行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王孜:029-84250610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人文社科类讲义编写审批表》
2.《西安航空学院普通讲义、指导书编写审批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