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第二次授予事宜。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校长曹庆年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曹庆年主持。
会上,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教务处处长米国际对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方案及相关条款予以说明。飞行器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及车辆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分别汇报了本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建议第二次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及补充规定,经与会委员讨论、表决,审批通过授予10名学生工学学士学位及不授予21名学生学士学位的决定。随后,米国际通报了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总体授予情况,并传达了省学位办《关于规范办理学位证明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与会委员就我校学位证明书的内容及设计式样展开讨论并予以审定。
曹庆年在对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进行总结时强调,学士学位授予是对本科毕业生道德修养、专业知识以及学术水平的综合肯定,各二级学院应着眼于人才培养能力与质量的提高,全面提升我校本科生培养质量,要严格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不断提高学位授予门槛,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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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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