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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8:12 点击次数:[]

《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完善课程考核,加强教学管理,现对《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西航院字〔2018192号)补充如下:

1.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

课程负责单位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课程考核命题计划,并填写《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命题教师应按照《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的要求,完成该课程考核命题工作。

2.试卷评阅

试卷评阅应依据参考答案,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客观题每道错误小题须用“×”标注,正确小题须用“√”标注;客观题应对每道大题给出总分;主观题应对每道小题给出得分、大题给出总分。

3.试卷归档

正考试卷的归档,资料的装订顺序依次为:试卷封皮、学生成绩单、试卷及成绩分析表、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教师记分册、考场记录单、课程大纲、命题计划表、试卷。

补考及重修考试试卷的归档,资料的装订顺序依次为:试卷封皮、学生成绩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场记录单(单设考场)、试卷。

4.课程分析

《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3项规定中“成绩分析”是指对考生的卷面成绩分析。

课程考核应严格执行《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及本补充规定。

DBSTEP_MARK FILENAME=6593478153255207628docx MARKNAME=教务处行政章 USERNAME=米国际 DATETIME=2019-07-31 13:26:54 MARKGUID={B7EA43CF-2F5D-4644-A841-700170B648EC}本补充规定自2018-2019-2学期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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