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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分核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 21:33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西航院字〔201855)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学生学分核查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对象

修业期间,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以上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核查方式

各学院依据教务处下发的《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分核查表》,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学分核对及确认。

三、学籍处理

1.学生可申请退学,办理退学手续;

2.有继续学习意愿的学生可申请留级;

3.逾期未办理任何学籍手续的,学校将给予退学处理。

四、时间安排

1.930-107日:

⑴学生核对并确认学分;

⑵申请留级继续学习的学生:提出书面留级申请,所在学院审批;

⑶申请退学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退学申请,所在学院在线审批;

⑷对统计学分有异议的学生到教务处复核(电话:8167622584255887)。

特别提醒:对于选择退学的学生,所在学院指导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退学申请。

2.108-14日:

⑴各学院通知学生家长;

⑵各学院汇总审批通过的留级学生名单、建议给予退学学生名单;

⑶各学院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报送材料清单:

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学分核查表;

②留级学生名单(附学院审批通过的学生书面留级申请书);

③建议给予退学学生名单(附签字盖章的相关支撑材料)

3.104-16日:

⑴教务处复核有异议学分,并及时反馈学生;

⑵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报送的相关材料并及时反馈;

⑶教务处为留级学生编班、置课;

教务处上报退学提案;

留级学生查看个人课表,到新编班级上课。

                               教务处

                            2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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