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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1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33 点击次数:[]

西航教通字〔202377

各二级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实验教学实施细则》《西安航空学院实验教学质量标准》《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2024-1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落实实验教学安排

各专业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好本学期各类实验教学工作,准确详实填写实验任务安排表、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课表、实验教学进度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统计表、实验室利用情况统计表等有关表格。

二、 认真做好实验前期准备

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准备实验,对于首次开设的实验项目应先进行预实验;首次指导实验的教师应对所有实验项目进行预实验;实验环境整洁有序,仪器完备无损;落实并做好预实验;每个实验前务必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记录在实验记录中。

三、 重视实验教学质量

指导教师讲解清楚,实验目标和内容要求明确,示范操作规范,指导实验认真负责,回答问题耐心细致;学生能够独立完成实验,操作规范,数据记录准确、真实,教学秩序良好。

四、 规范实验记录

实验结束后,学生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批改实验报告,各实验室应将每学期的《实验室工作日志》、实验报告、实验任务安排表、实验课表、实验教学进度表等作为重要实验记录资料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五、 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各二级单位在完成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的师资、实验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开放共享,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不断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六、 “实验教学智能化管理平台”使用

2023年开始,我校全面启用“实验教学智能化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 各二级学院在学校“实验教学智能化管理平台”(http://10.10.204.149/lab/?d=xhklims-lab)及时填报并维护有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在实验室开展的课内实验、集中实践、实验室开放等,做到填写准确、内容完整;

2. 2023-2024-1学期开始,实验室各类耗材、危化品等应依托“实验教学智能化管理平台”进行规范化管理,包括物资入库、物资申领等。

3. 在实验室开展的课内实验、集中实践等,任课教师通过“实验教学智能化管理平台”中的“实验室管理系统-实践性教学安排-微服务排课功能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排课。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需要选择“分批排课”或者“不分批排课”。

4. 实验室开放项目等,任课教师“实验教学智能化管理平台”中的“实验室管理系统-开放预约-实验室预约功能预约实验室。

5. “实验教学智能化管理平台”推荐用Google浏览器打开。

七、 材料归档及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实验室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有关统计表上报等工作,所填数据须准确详实,所有附件于学期末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规范过程管理,强化检查和指导,保证各实验环节的教学质量和效果。为进一步了解实验教学情况,学校将不定期对实验环节教学情况和相关存档材料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1.实验教学任务安排表

      2.实验课表

      3.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

      4.各专业实验开出率统计表

      5.独立设置实践课程统计表

6.西安航空学院实验教学指导书一览表

7.实验教学进度表(教师填报)

8.西安航空学院实验报告

9.实验室利用率统计表

10.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统计表

1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统计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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