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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7:19 点击次数:[]

西航教通字〔202338

各有关学院:

为保证我校2023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西安航空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安排

1. 各有关学院严格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与评分工作。

2. 各有关学院应在答辩前,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学生,学院答辩委员会应予以取消答辩资格:1)毕业设计(论文)未完成或质量差的;2)有严重抄袭、剽窃或伪造数据的;3)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

3. 答辩前应认真组织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工作,做到不漏一人,及时查漏补缺,保证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4. 对在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及时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进行二次答辩。答辩期间,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处、教务处将负责全过程的质量检查。

5. 毕业设计(论文)审阅、评阅、答辩时间为58日~528日。

6.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教务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64日之前。

7. 各有关学院请于518前报送《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1),同时报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中答辩安排。

8. 各有关学院在报送答辩安排表时,需将校内学生和校外学生分开报送,即:在校内参加答辩学生一份答辩安排表,不能在校内参加答辩学生一份答辩安排表(包括联合培养学生、未返校学生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在校内参加答辩的学生)。

二、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相关工作安排

1. 各有关学院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相关教师进行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推荐比例如下:参加本单位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毕业设计总人数的8%,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不超过5%

2. 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毕业设计(论文)在胶装时应删除致谢部分,封面信息只保留题目和学院。

3. 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其学术不端检测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低于20%

4. 所有拟推荐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由各学院在全学院范围组织公开答辩,并进行集中评议。

5. 各单位应于612前填写完成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推荐表、汇总表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一式一份)并上报。

6. 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学校将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经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文件。

7. 获得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生学校将予以表彰。

三、 材料报送要求

1. 请各有关单位将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006003@xaa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阎良校区:科教楼135室;莲湖校区:教学主楼0905室)。

2. 联系电话:86871925(阎良校区);84255981(莲湖校区)。

3. 请各有关学院在实施线下答辩过程中严格落实各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

2.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3.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指标

4.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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