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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初期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 11:01 点击次数:[]

西航教通字〔2021〕24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指导教师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项任务,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初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与时间

1.学院自查:324日~330日。各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并写好自查总结材料。检查应面向2021届全体本科学生,做到逐人逐项检查。

2.学校检查:46日~49日。学校检查组人员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与材料

1.依据《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学院组织管理工作、拟题选题工作 (重点检查: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题目大小和工作量及难易度是否合适)、指导教师选派与教师指导职责履行情况(重点检查:指导教师资格、指导人数、工作记录、校内外教师联合指导情况等)、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与进度完成情况等几个方面。

2.此次专项检查涉及的各有关学院,需准备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工作安排、题目汇总表、指导教师汇总表、题目审核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工作记录等有关材料。

三、检查结果反馈

学校在本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初期工作专项检查结束后,将以文件的形式对专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教学检查组,负责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2.请各有关学院协调配合好学校检查组,备齐检查材料,安排好相关人员,确保检查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应同时提供本单位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撰写规范等文件,供学校检查组参考。

3.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将于2021年开始组织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此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文件要求,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对照学校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建议,结合自身实际抓好整改落实,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为学校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组织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提供坚强保障。

4.请各有关学院于2021331日前将自查表、总体评价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阎良校区:科教楼135室;沣惠校区:教学主楼0908室)。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初期工作专项检查自查表

2.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初期工作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

     教务处

     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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